IPO法律实务
IPO: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是指一家企业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律师工作—尽职调查和改制
A股IPO律师尽职调查的一般流程;
(1)拟改制上市公司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律师合同、保密协议;
(2)律师起草“尽职调查清单”;
(3)由拟改制上市公司收集所有相关资料;
(4)由律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资料核对和询问;
(5)律师根据调查结果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6)律师根据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协同公司、主承销商等其他中介机构确定改制及发行上市方案。